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

审核人: 发布人:slhu发表时间:2020-07-08 点击: 编辑人:slhu

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的管理,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根据《湖北理工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办法》要求,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宣传动员

1、 成立组织机构。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,结合专业特点具体研究、部署、指导、检查本院的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做到成员分工明确,责任到人。

2、 形式多样的学术规范与学术诚信教育。如组织广大师生集中学习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、《湖北理工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湖北理工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办法》;开展专题讲座提高学生论文撰写能力和规范;制作学术诚信专题宣传展板;签订《学术诚信承诺书》;开展教研室活动等。

二、继续推进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。所有教师和学生须在我校“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”中完成课题申报、选题、下达任务书、撰写开题报告、提交论文、安排答辩等毕业论文(设计)各阶段任务。

三、请各学院根据《湖北理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表》进度要求,制定本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,但各阶段截止时间不宜晚于学校规定总体时间进度。实践科将在系统中对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进行配置,请指导教师和学生严格遵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任务,教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加强论文写作全周期管理,杜绝学生临时抱佛脚、东拼西凑、突击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。

四、结合学院实际,鼓励改革创新

1、 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,积极探索创新毕业设计(论文)模式,开展教学形式、课题内容、评价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践。并制定完善的毕业设计(论文)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。经过学院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,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。

2、 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探索“产教融合、校企联合、跨专业协作”的毕业设计(论文)模式改革试点,突出真题真做。

3、 学校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,引导学生提前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研究工作,提升工程实践能力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。

4、 各学院在确定要推进毕业设计(论文)模式改革试点前,必须制订有完善的毕业设计(论文)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,经过学院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,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。

五、鼓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,制定完善分类指导规范及实施细则,经教学院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,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即可实施

六、毕业设计(论文)各阶段的具体要求

1、 严把选题关

教学院应严把选题关,认真审查课题,做到选题适当。要求选题与科研、生产实际、社会实践紧密结合。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应一人一题。

2. 规范任务书

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必须由指导教师认真填写,内容详实。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(论文)开始前下达到学生。学生接到任务书后,应认真进行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等开题准备工作,并撰写开题报告。

3. 加强开题管理

学生应认真撰写《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》;指导教师应对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,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,以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,并认真签署完整、详实的指导意见,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。建议有条件的教学院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答辩。

4. 做好中期检查工作

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将与20203月初进行,由教学院组织实施。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,并填写《湖北理工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》,对进度缓慢、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;教学院负责撰写本教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总结报告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
5. 采用论文检测系统查重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

为提升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杜绝毕业设计(论文)可能出现的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学校将继续对2020届应届生的毕业论文采用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。

6. 答辩安排。

2020届毕业设计(论文)第一轮答辩工作初步定于20204月中旬进行,第二轮补答辩于5月中旬进行。

教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委员会,须严格审核学生答辩资格;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监控,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现场检查。同时将组织专家针对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抽查、盲审。请各学教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
7. 提交论文

“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”中可提交多稿论文,在提交论文时同时将设计作品的照片、图纸、视频等成果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。

8. 规范成绩评定

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评定为“优秀”的比例不超过20%;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须于2020531前报至教务处

 

附件一:湖北理工学院2020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表

 

201910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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